4月7日,鄭南榕紀念日:臺灣言論自由日
黃春生牧師
紀念一位以生命守護自由的人
每年的4月7日,臺灣社會都會紀念一位以生命守護自由的人——鄭南榕。這一天被訂為「臺灣言論自由日」,不只是對一位歷史人物的追思,更是一個民主社會對自由價值的提醒:言論自由並非理所當然,而是無數人付出代價才換來的公共財。
38年戒嚴下的思想管控
戒嚴時期(1949–1987)
臺灣社會處於高度思想控制與言論審查之中,長達38年。
嚴苛的管制措施
  • 報紙數量被嚴格限制
  • 出版物必須經過審查
  • 被認定「危害國家安全」或「顛覆政府」的言論,可能遭到查禁、沒收甚至刑事追訴
在那樣的年代,出版自由、思想自由,往往需要以巨大的勇氣來實踐。
十八張執照的智慧抵抗
1984年初,鄭南榕為了創辦一份能夠真正表達人民聲音的雜誌,開始了一場幾乎與整個威權體制對抗的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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蒐集畢業證書
到處蒐集大學畢業證書,以不同名義登記為發行人。
2
準備十八張執照
總共準備了十八張執照,目的只有一個:當雜誌被查禁或停刊時,能立刻以新的名義重新出版。
3
備胎式出版策略
這種「備胎式出版」策略,是對當時新聞審查制度的一種智慧抵抗
《自由時代》: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
「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
1984年3月12日,《自由時代》系列週刊正式創刊。這份雜誌不僅挑戰威權體制,也逐步建立自己的印刷、裝運與發行網絡,即使面對查禁與沒收,仍然堅持按期出刊。

對鄭南榕而言,出版並不只是媒體工作,而是一場爭取自由的公共運動。
解嚴之後:自由仍未完全到來
1987年7月15日——解除戒嚴
臺灣正式解除戒嚴,但思想控制與言論限制並未完全消失。許多法律仍然可以用來壓制政治言論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,就是刑法第100條懲治叛亂條例。這些法律讓政府得以將某些政治主張定義為「叛亂」或「分裂國土」。
1988年12月10日——國際人權日
《自由時代》刊登了〈臺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〉,公開討論臺灣的未來政治體制。這篇文章引發威權體制的強烈反應。
1989年1月21日,鄭南榕接到法院以叛亂罪傳喚到案的通知。
1989年4月7日:以生命作為最後的抗議
「我主張臺灣獨立」、「主張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
面對即將到來的逮捕,鄭南榕作出一個震撼社會的決定:拒絕被帶走。對他而言,如果一個人因為言論而被逮捕,那麼整個社會的自由就會倒退。
1989年4月7日,當警方準備強制逮捕時,鄭南榕在雜誌社內自焚身亡,以生命作為最後的抗議。他的犧牲震撼了整個臺灣社會,也讓許多人開始重新思考:一個民主社會,是否能容許不同的政治主張存在?政府是否可以因為思想而處罰人民?
犧牲成為改革的催化劑
鄭南榕殉難並沒有終止言論自由的追求,反而成為改革的催化劑。社會各界開始強烈要求廢除壓制言論的法律。
1
1989年4月7日
鄭南榕殉難,社會震撼,改革呼聲高漲。
2
1992年
刑法第100條完成重大修正,原本以思想與言論即可定罪的條款被大幅限縮;懲治叛亂條例同時被廢止。
3
2016年12月19日
行政院核定,將每年4月7日訂為「言論自由日」。

這些法律改革,使臺灣人民在思想、學術與言論表達上獲得更完整的保障。這個紀念日不只是紀念鄭南榕個人的犧牲,更是提醒社會:自由需要持續守護。
民主的提醒:自由從來不是完成式
言論自由是民主制度的核心。沒有言論自由,就沒有公共討論;沒有公共討論,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政治。歷史告訴我們,威權政權往往從控制言論開始,逐步壓縮人民的思想空間。當社會習慣沉默,權力就會失去制衡。
回顧過去
紀念鄭南榕的真正意義,不只是回顧過去,更是思考未來。
珍視當下
今天的臺灣已經成為亞洲少數高度保障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。
守護未來
每一個世代,都必須重新理解它的價值,並在面對威權誘惑與極權威脅時,選擇站在自由的一邊。
4月7日的紀念,不只是歷史的追思,而是一種民主的提醒。因為唯有記得自由如何得來,我們才能真正守護它。